公安部消防局发布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提示

来源:  发布时间:2016-12-20

据公安部消防局消息,公安部消防局发布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提示,从高层建筑火灾预防、逃生自救等方面,提醒社会单位和群众注意消防安全。提示内容如下:

1、高层建筑疏散通道和楼梯间严禁堆放杂物,防火门要保持常闭状态。发现高层建筑火灾隐患,请拨打96119进行举报。

2、置身高层建筑火场时,要尽快从安全通道撤离。切勿贪恋财物,更不能返回火场拿取财物。

3、建筑消防设施要确保完好有效,火灾自动报警、自动喷水灭火等消防设施处于自动启动状态。

4、烟火封堵逃生通道时,可退回房间关闭门窗,用湿布条等堵塞门窗缝隙,向迎火门窗浇水降温,并通过拨打电话求助或在阳台、临街窗口大声呼喊、照射手电、抛扔衣物等发出求救信号。

5、高层建筑着火后,切不可盲目跳楼。如果被困于三层以下,可沿排水管下滑或将床单结成绳索滑绳自救逃生,也可将室内席梦思,被子等软物抛到楼下,从窗口跳至软物上逃生。

上一篇:自然排烟方式有哪些优势?

下一篇:单位消防安全监督抽查内容

24小时在线:139-8001-5715 133-4884-2985
133-4882-7618 公司电话:028-84172140 028-8500-3738
办公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金花镇金江路39号

蜀ICP备17008118号-9